中新网西宁3月12日电 (鲁丹阳)近日,一则关于西宁市4岁男童走失的寻人启事在西宁市民的朋友圈内疯转,记者12日从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获悉,该男童是和其父吕某一同“失踪”的,且目前该儿童已回到报警的家人身边,而儿童“走失”的原因竟是被其父带到了互助县的朋友家。
对此,广大网友认为吕某的行为属于浪费警力资源。记者就该问题采访了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邱成,“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浪费公共资源罪这项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不构成违法,也没有犯罪可言。”她进一步补充道,虚报警情和虚假诉讼是违法的,是否构成犯罪也要从直接恶性结果分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