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被网友发帖曝光前,单位有没有发现他的这些问题?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都落实了吗?所谓“零容忍”仅仅体现在事后追究吗?
昨天,针对舆论关注的“干警涉多套房产”事件,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回应称,初步查明高新区检察院职工徐林保及其家人名下在南昌房产共计149套(间),购房时间为1995年至2015年,购买时价格总计1.1亿余元。徐林保女婿龙跃武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检察机关已将反映徐林保、龙跃武涉嫌集资诈骗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此前已有“房叔”“房婶”“房爷”等称号,不知这位拥有房产149套(间)的检察院职工又该获得什么“头衔”?看了这个新闻,简直不敢计算那些为一套房当一辈子“房奴”者的心理阴影面积。近年来,规范公权力运行、打造阳光行政、廉洁政府的鼓点越来越密,包括规范官员亲属的行为都已有了章法,可一旦揭开冰山一角,公众发现,一些问题依然触目惊心,一些人仍然没有收手。
公众震惊之余不禁要问,徐林保身为检察院职工,与其家人名下拥有的房产,购买时价格就达到1.1亿余元,这些钱从何而来,是不是合法财产?从“房叔”“房婶”到“房爷”,公众的习得性经验是,魔幻现实背后总有腐败魔影,徐林保会不会也是这个“套路”?无论《党纪处分条例》《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还是最高检的《廉洁从检十项纪律》,都有“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之类的表述,徐林保与其家人的炒房行为,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女婿被指打着徐林保的名义,先后向多人借款上亿元,然后玩“失踪”,徐林保有没有参与其中?“149套房”隐藏了多少问题?种种谜团,有待当地司法机关解开。
南昌市检察机关称,“对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处理,绝不护短,绝不姑息!”从两个并列的“绝不”来看,当地态度不可谓不鲜明,可值得追问的是,徐林保原本就是高新区检察院职工,在他被网友发帖曝光前,单位有没有发现他的这些问题?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都落实了吗?所谓“零容忍”仅仅体现在事后追究吗?检察机关发生这种事情极具反讽意味,当地检察院也要躬身自问。
徐林保事件远未水落石出。不过,这不妨碍我们在普适层面作出假设,并从假设中触发反思。其一,假如第一道关——徐林保所在单位守土有责,发现职工可能出现违纪苗头时,能够及时“拉袖子”“咬耳朵”,或许就没有后来这些事了。其二,假如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比较完善,或将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也列入申报与公开范畴,徐林保拥有大量房产的事实就不可能藏得这么深。其三,假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够克服在立法上的缺陷,令该罪的刑法制裁达到立法时的预期目的,也许徐林保们就会多一层顾虑,不敢如此放肆。其四,假如房地产管理、工商、税务、金融、公安、检察等部门的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就极容易被发现。
一个案子,诸多反思,期待此事有一个让公众满意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