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2016年年初, 官渡区大板桥大村子村开始房屋拆迁,那某位于该村的一处房屋被拆迁,分得拆迁款84万余元。由于那某年纪较大,便将存有该拆迁款的银行卡及身份证交由儿子保管。
让父亲没想到的是,由于购车及建房需要资金,儿子私自将父亲的这笔拆迁款转至自己名下用于开支。
今年初,那某因急需用钱,向儿子要回这笔拆迁款时,儿子那某某却再三推脱,拒绝还款,双方经多次协商也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他将儿子那某某告上了法庭。
21日,该案在官渡区法院官渡法庭公开开庭,承办法官、副庭长邹序金了解到父子二人积怨根源,采取了“背对背”和“面对面”结合的调解方式,努力让二人敞开心扉交流,情理结合地对双方进行了一番“亲情”谈话教育,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冰释前嫌,达成一致:涉案的84万元拆迁款中,父亲拿出30万元,分给儿子25万元,分给女儿5万元,剩下的54万元由儿子那某某归还给父亲那某。
昨天是双方约定的履行日,下午4时许,在办案法官邹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来到了银行履行双方协议。
参考资料:http://news.sina.com.cn/s/wh/2017-09-26/doc-ifymesii56890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