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轨交原董事长彭旭峰被追逃,其司机利用影响力受贿已获刑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外逃后,一名与其关系密切的涉案人员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而获刑。
5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3月16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对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外联科原科长雷铁山作出判决:被告人雷铁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被告人雷铁山受贿赃款32万元,上缴国库。
雷铁山自2010年起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职责是担任彭旭峰的司机。
澎湃新闻注意到,雷铁山是在彭旭峰外逃后主动到纪委投案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查明雷铁山于2014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彭旭峰司机的影响力,通过彭旭峰、旷某某等人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陆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次接受陆某贿赂共计人民币32万元。
主动到纪委投案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雷铁山一审判决书一周后,即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
该公告曝光了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名列其中。其涉嫌受贿、洗钱罪于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后逃往美国。
上述《公告》公布的彭旭峰的有关线索时称,“彭旭峰,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30104196605214019,湖南省长沙市建委原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涉嫌受贿、洗钱罪。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后逃往美国。外逃所持证照:E61485250、G34249990、PE0953250、PE0953161。持有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护照:RE0049382,塞浦路斯护照:K00328150。目前可能居住地: Slate Dr,Chino Hills,CA, the United States。”
官方信息显示,彭旭峰是湖南双峰人,1966年5月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长沙市建委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在彭旭峰外逃后,曾担任其司机的雷铁山主动到有关办案部门投案自首。
雷铁山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雷铁山系主动投案。2017年8月,雷铁山在中共长沙市望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审查期间,主动向纪委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雷铁山,男,1976年9月7日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市,汉族,大学专科文化,案发前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外联科长。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于2017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曾羁押于长沙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上述一审判决书还显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被告人雷铁山自2010年起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彭某的司机,与彭某关系密切。2010年至2017年3月30日前,彭某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澎湃新闻查询工商信息发现,彭某即是外逃的彭旭峰。
工商信息显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9日,注册资金50亿元,2010年至2017年3月30日前,彭旭峰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7年12月2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铁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被告人雷铁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雷铁山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雷铁山具有自首、坦白交代等情节,雷铁山收受陆某的款项系被动收受而非主动索要,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无犯罪前科,应予酌情从轻。
利用影响力受贿32万
向雷铁山行贿的是安徽华电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代理业务员。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雷铁山利用其担任彭旭峰司机的影响力,通过彭旭峰、旷某某、张某1、李某等人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陆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陆某系安徽华电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华电公司”)销售部业务员,为争取安徽华电公司电缆产品进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1号线、磁浮线的电缆供应名单,找到雷铁山帮忙。
雷铁山接受请托之后通过彭旭峰给公司相关人员打招呼,将陆某代理的安徽华电公司电缆列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1号线、磁浮线采购产品的“甲控乙供”(业主方即甲方指定供应产品的入围名单,施工方即乙方在业主方选定的入围名单中采购产品)名单。之后,陆某代理的安徽华电公司共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1号线、磁浮线供应电缆5000余万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雷铁山分三次收受陆某所送人民币32万元。
“陆某为了感谢其在上述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先后3次送钱给他。”雷铁山在供述中说,“第一次是在陆某租住的白沙湾家里给了其20万元;第二次是在自己家里吃饭时陆某又送了4万元;第三次是陆某在其家中吃饭后,送给其一张银行卡,卡上有人民币8万元,其将该银行卡交给了侄子谢某保管。”
外逃彭旭峰扮演的角色
在雷铁山利用影响力受贿过程中,外逃的彭旭峰扮演了重要角色。
“2010年以来一直担任彭旭峰司机,和彭旭峰的关系比较好,大家都希望通过其搭上与彭旭峰的关系。2014年,自己对彭旭峰说有个表姐是做电缆生意的,想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揽点电缆业务,彭旭峰答应后自己便将陆某介绍给了彭旭峰。”雷铁山在供述中说道。
雷铁山在供述中称,2014年下半年左右,湖南磁浮公司高铁站至机场的磁浮线的线缆项目准备进行招标,他再次对彭旭峰提到准备去找李某,请李某帮忙把陆某代理的安徽华电公司加入到入围名单,彭旭峰同意后,他便去找了李某。
工商信息显示,湖南磁浮公司系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参股公司。
“2014年年底,雷铁山带着陆某去找其说过要求增加安徽华电公司为甲控乙供的名单的事情,其向彭旭峰确认过此事之后,便将安徽华电公司增加至甲控乙供的名单中。”一审判决书中证人李某在证言中说道。
除了高铁站至机场的磁浮线的线缆项目外,雷铁山还帮陆某代理的安徽华电公司列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1号线电缆供应商。
“2015年1月份,湖南省质监局检测到安徽华电公司给湖南磁浮公司提供的电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整改。雷铁山多次找到其,希望其能在这件事情上帮忙。”证人梁某的证言称,2015年5月份,自己在签字审阅过程中看到安徽华电公司列入了“甲控乙供”的名单。
雷铁山在供述中也坦言,2015年上半年,1号线机电装修需要电缆供应,陆某想在该项目中做点电缆生意,其在征得彭旭峰的同意以后,便找到相关的负责人,将陆某代表的安徽华电公司加入到“甲控乙供”的名单中。
上述一审判决书出示的一份证据显示,2015年5月,陆某代理的安徽华电公司增加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1号线电缆供应商。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铁山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予处罚。
鉴于被告人雷铁山在纪委纪律审查期间,主动交代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雷铁山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雷铁山系自首,收受钱款系被动收受而非主动索要,认罪态度好,且无犯罪前科,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雷铁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