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一名以查发票为幌子盗取事主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现该案正在审查起诉当中。
2009年3月2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福田区华发北路中电大厦楼下见到事主陈某某购买路边的假发票,遂自称是查卖发票的,上前称事主购买假发票是违法行为,要求事主将手机(酷派牌D60型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70元)及购买的假发票放进一个黑色塑料袋内,并要求带事主回去处理。
在行至华强电子世界一楼洗手间门外时,林某某对事主说现在查假发票,如果被查到的话很麻烦,让陈某某赶紧找个地方把买来的假发票扔掉。接着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将陈某某手中的塑料袋拿过来,把里面的假发票拿出来给陈某某,让其到洗手间把发票扔掉,不然抓到会很麻烦。
据林某某称,当时被害人很紧张,接过发票就进入洗手间,林某某趁机拿着装有被害人手机的塑料袋逃跑,并立即将手机拿到福田区通天地手机市场门口以人民币750元卖给了收购手机者。
次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事主陈某某在华强北路发现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利用上述方法成功盗取财物不止一次。
2007年5月8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福田区华强北华强电子世界旁用上述同样方法将蔡某某的三星D608手机(价值人民币1428元)盗走;
2008年6月3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福田区华强北现代之窗以上述同样方法将被害人甑某的一个腰包盗走,包内有多普达P800W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845元)、现金人民币500元及其他物品。
据被害人甑某称,其在华强北地铁口买了100元假发票,走至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四楼时,感觉到后面有个男子一直跟着。这名男子用耳机在说“我跟上他了,戴着眼镜”,并称呼对方为“严队”,让警车在下面等着。男子对甑某自称是警察,让其跟他去警局。
那名男子带着甑某在华强北旁边的小路上走了一圈,边走边对其说这是小事,不要担心,主要是把卖假发票的人抓住。在路上,自称警察的林某某拿出一个塑料袋出来叫甑某把放发票的腰包放到塑料袋里,然后又说要看甑某手机的通话记录,让他把手机也拿出来。林某某看了一下手机让被害人甑某不要删除通话记录,便把手机也放进塑料袋里。
林某某把甑某带到华强电子大厦后门处一个厕所,把塑料袋接过去,对甑某说有人在厕所等,甑某便走进那个厕所,厕所里有很多人。甑某等了一会觉得不对劲,马上出去,但那名自称警察的男子已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