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私家侦探的身份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式的承认,但近来关于这一特殊行当的新闻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上。目前仅深圳以“商务调查”、“信息咨询”等名目注册、实际从事“上海私家侦探”业务的公司有数百家。
在上海,也有一群这样的人,他们常常藏在隐蔽处,观察调查对象,做着现代的“福尔摩斯”。他们如何看待自己的职业?他们又有怎样的职业准则?
追溯起来,私家侦探机构在中国已暗自生长了16年,可这一领域找不到可以依照的法律规章,唯一相关的是1993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调查机构的通知》,可这个市场并没有因此遁匿,反倒日益扩容。于是,中国的“福尔摩斯”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资料显示,1992年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上海私家侦探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之后不久便夭折了。但这个行当在中国的发展却从来没有中断过,客观地说,还有“日新月异”的景象。去年,“2003中国商务调查峰会”更让“地下”侦探公司“正大光明”地走到了前台。这种种是否意味着,市场的确有这方面强烈的需求?
是的,需求产生供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当事人一般不具备侦查取证的能力,律师在这方面的权限职责也相当有限,而执法机关作为“公力救济”,无法为每个企业或个人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私家侦探”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而且中国目前的私家侦探业正处于扩张态势。
“法律底线绝对不能碰”
“我们用的调查工具基本上在市场上都能买到,没有什么特殊装备。调查的主要方法是跟踪调查,适当利用高科技进行配合调查。法律是我们的底线,绝对不能超越这个底线。很多问题弄不明白,就及时跟律师沟通,以免造成麻烦。”
“如果接受婚姻调查,我们可以在任何的公共场合拍摄被调查人,酒店、洗浴池、酒吧、歌舞厅都可以拍摄,如果他们在酒店大厅、走廊都没问题,他们一旦进入房间,我们必须停止拍摄,哪怕你能有机会拍摄到房间里面的画面。这个时候,可以请当事人出面进入房间,调查员可跟随当事人拍摄。”王浩清说,如果一旦侵犯个人隐私权,则就触犯了法律底线。法律底线就是调查公司的生命线。
“调查公司员工都有职业病”
目前,中国私家侦探公司存在的方式全部都是调查咨询公司,调查公司只要不违法,就相安无事。从事私家侦探工作,并不是人们常常看起来的那么风光,他们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
“每个员工都有职业病,包括我在内,对任何人都不相信,心理非常消极,有时打电话都觉得不耐烦。”王浩清说,保密是我们的职责,家人都不知道我们从事这个职业,调查员都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之间不准交流案件进展情况,不能告诉任何人自己办理的案件,包括他们同床共枕的老婆。
记者了解到,从事私家侦探的主要人群为退伍军人,也有一些律师兼职,他们每天要面对“敌对”的被调查人员,不信任也成为一种生活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