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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家侦探 从诞生之初就带有神秘色彩的边缘职业

2018-04-28 08:03 人气:

  在百度上搜索“上海私家侦探”四个字,可以找到相关网页1,280,000个,下面的注明要么是“要账公司、清欠公司”,要么是“提供婚外情调查、民事调查、商业调查”,可随意点开一个网页,名字都变成了某某商务咨询公司。这就是借“壳”。

  根据不完全统计,上海现有类似借“壳”生存的私家侦探社约300家左右,主要从事寻人服务、婚姻调查、子女行为监护、债务追讨、行踪调查、信用调查、知识产权调查,以及打假维权、经济情报调查等业务。

  在中国,私家侦探是法律所不允许的。199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明确禁止开办“私家侦探”性质的民间调查公司,之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文,禁止开办追债公司。200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新增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等安全服务,但仍未允许颁发营业执照。

  但我们也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私家侦探离我们并不远,也许,他们将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而大众有关“私家侦探”的概念大多很模糊,有的觉得他们是贴在电线杆上,关于“催讨、找人、捉奸”的小广告,有的觉得他们是隐藏在人群中,身穿着便衣,行踪诡秘、飘忽不定,连警方有时候也要求助于他们的“福尔摩斯”。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他们擅长什么样的技能?他们的工作有怎样的危险性?他们的工作是否合法?

  一身黑衣,一副黑色太阳镜,追债、打探机密无所不能。这种在电影里的私家侦探,如今出现在街头。“私家侦探”这一源于西方的词汇在中国“着陆”后,渐渐被剥去了它神秘的外衣。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它们被冠以某某调查公司的名号,却没有一家敢标榜自己为“侦探公司”。从名字的隐讳之处便能看出其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尴尬地位。

  业务趋向

  在人们印象中,往往把私家侦探和“二奶杀手”画上等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当然婚姻忠诚度调查是我们私家侦探的业务之一,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换句话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你出钱,“调查公司”都可帮你搞定。

  从业人员

  现在做我们这行的主要是四种人:一是以前为公安侦查人员或退伍老兵,调查手段娴熟,行业素质较高;二是律师;三是原先从事其他调查行业,最近转业的;第四种是一些并无相关经验的人员,只因有利可图而加入。

  费用谜团

  某家调查公司的经理透露,在上海,婚外恋的调查费用一般起价3000元,高则达到10000元,再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多少、侦查难度、时间、开销等具体情况加价。而债务方面的调查由于需要动用“调查公司”的关系网四处“打点 ”,因而一般收费在15000元以上甚至更高。

  行业的尴尬

  1993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有关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都未曾发生改变,这让侦探们“没法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职业,只能说自己是待业青年。”

  “侦查工具”

  调查婚外情是最类似“地下工作”的一种活计。在日常用的“侦查工具”中,既有确定方位的指南针,手机定位仪,也有用来获取“证据”的微型照相机、无线摄像头及接收设备等。“这些仪器,在市面上是买不到的,我们多数是通过特殊渠道得来的”,有一些仪器还是花高价请厂家订做的。

  对于私人侦探业的出路问题,从总体上讲,私人侦探若想生存,必须采取保守的态度,采取防御性姿态而不是进攻性的姿态。“所谓防御姿态,是说调查行为不能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传统习惯、公民隐私等构成挑战”;“在法律还未对私人侦探业进行规范和调整的前提下,私人侦探业若想在夹缝中生存,那就只有在行为的方式上慎之又慎,否则,如果行为方式不合法,非但取不到相应的证据,甚至会把自身拖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泥淖中”。也有学者呼吁,政府应对私人侦探行业存在的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从制度上约束和调控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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